婺源半汰林场国家公益林被违规砍伐、环境严重破坏

作者:婺源鄣山村 发布时间:2017-06-08 16:03:22
八十年前,这里是原始森林,一棵树,手工砍几天也砍不倒。
 
六十年前,这里是茶叶科学研究所,高山云雾缭绕,是中国茶叶金三角中最最核心的地带。
 
一年前,这里也是完整的植被,人和自然和谐相处。
 
多少年后,这里会成为甘肃舟曲?
 

 
大鄣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郁郁葱葱的山体上,川字形的土路如同伤疤一样突兀、刺目。当初约定的简易公路,最终被木材公司开挖成枝蔓丛生的路网;而违规超采,更是让青山成为秃岭。
 

 
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,使得木材公司毁林挖路的后果得以凸显,看着被破坏的植被和满目苍夷的山体,住山脚下的村民们无不心怀隐忧。
 
在大鄣山次高峰半汰山,有一片面积约800亩的租山造林山场。2008年浙江省开化县下庄木材销售公司40万买得该山场林木采伐管理权。2010年5月,为将木材运送下山,经婺源县政府和沱川乡政府出面调处,下庄木材与溪头林场签订了开挖简易公路的协议。
 
但协议中的“简易公路”,在现实中,被下庄木材演绎为支路蔓生的路网。9月中旬的一场大雨,清澈见底的小溪瞬间变成了黄浦江,破坏的植被、污染的水质和满目疮痍的山顶,勾起了溪头林场民对舟曲泥石流的惨痛记忆。
 
山体上的“川”字伤痕
 
大鄣山,又称“三天子鄣山”,地处皖赣地界,是江西上饶市婺源县北部的屏障,属黄山余脉。溪头林场即位于大鄣山次高峰,半汰山东侧的山脚下,一个只有50多户200余人的小村落。
 
据村民介绍,半汰山场,继续往最高处攀登,就是六股尖。六股尖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080公顷。东北坡为钱塘江正源―新安江的发源地,有“三江源头”(“三江”系指新安江、富春江和钱塘江)之称。
 

 
在溪头林场村民眼里,大鄣山就是他们的青藏高原,到半汰山场看过的村民都说心痛,希望县政府收回国有林地,保护起来不去砍伐。
 
9月30日8时30分,记者在当地村民带领下,从溪头林场取道,沿陡峭山路迤逦而行。山腰以上,就一直保持着原始风貌,烟岚雾氤,古木参天,泉水潺潺。
 
而在山顶上,一条土黄色的山路在万绿环抱中显得特别刺目。溪头林场的场长余观欣告诉记者:“这就是今年5月,在沱川乡政府调处下,林场和下庄木材的协议中提到的简易公路。”
 
“植被受损,岩石已破碎松动,稳定性差,如果碰上大雨,这些大大小小的石头,都会顺水冲入村里,三四年无法恢复。”余观欣叹息。
 
土路外侧的山坡上,倒着连根拔起的树木,林木稀疏。一位村民说,“林场下面是片原始森林,从来没有人动过的。你看,现在全是大石头,林树都被石头压没了。”
 
沿公路走了大约几公里后,便分支出了许多新的土路,这些路就像蔓生的树杈,一分为二,二分为四的在山上绕开来。记者沿途数了数,竟有十几条。“下庄木材还在继续开山挖路,支路的数量应该远不止这个数。”
 
“我们同意他开一条简易公路,但不同意他到处开支路,损害面积太广,看得让人心酸,一亩山挖了两亩地,树根全部挖掉了,以后还能怎样自然成林。”余观欣痛心地说。
 
站在山脚下仰望半汰山,山体上三条公路清晰可见,像伤疤样一直蜿蜒到半山腰,在郁郁葱葱的山体上形成了一个突兀的“川”字。
 

 
林场变成黄土高坡
 
2010年5月15日,在婺源县政府和沱川乡政府的调处下,溪头林场同意下庄木材开挖一条林区简易公路至租山造林山场。
 
当时,村民并没有意识到这条协议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,直到9月中旬的一场大雨。村民回忆,“清澈见底的小溪瞬间变成了黄浦江,青黑的大石全蒙上了厚厚的黄泥。”
 
“涨水的时候,水里全是泥巴,污染太厉害了,我们洗菜、洗衣服、洗澡都要用这个水。”
 
“因为泥沙淤积,河床升高,连将近一米深的水潭都被泥沙填没了。”
 
婺源县沱川溪头林场的村民告诉记者,“四月份一条路进去后,哪里有树哪里开公路,林场变成了黄土高坡。”
 
不仅如此,溪头林场党支部叶泉养书记发现,下庄木材没有按照协议采伐,存在超采现象。叶书记气愤地说:“树只批了2000立方,却砍了4000个立方,根本就是掠夺式砍伐。更何况这里还有500亩的国家公益林项目区,按规定是不允许砍伐的。”
 

 
一位村民说:“我们担心的是,由于掠夺式砍伐挖路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,担心植被破环后给村里生活带来的危害。”
 
今年5月以来,溪头村民就一直再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,甚至拨通了省长热线,虽然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重视,但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,开山挖路还在继续。
 
“发现开挖支路后,几次上山制止,后又反映到县林业局、镇林业派出所,都没有消息。”村民说:“也不知道这件事情该由谁管,如果像舟曲那样发生泥石流怎么办?”
 
“简易公路”枝蔓丛生
 
对于砍树挖路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给溪头村民生活带来的危害,下庄木材的总经理吴春荣坦承,“为了植被破坏的事,已经补偿过溪头林场两次:第一次是1.5万元,用于补偿林木的毁坏,第二次是7万元,另加1.5万元的押金,补偿受损的山地和污染的水质。”
 
2004年,婺源县林业局以30万元的价格将半汰山场的“林木所有权”流转给了百源木业,2008年百源木业将该山场林木的采伐管理权40万转让给了吴春荣。2009年10月吴春荣办理了对该山场的采伐证。
 
为把采伐后的木材运送下山,吴春荣先后提出开挖林区便道和吊索吊运的方法。“对村民安全会造成很大影响”,溪头林场村民否决了吴的提议。2010年5月,经县、乡政府出面调处,溪头林场还是与吴签署了开挖简易公路的协议。
 
但协议中的简易公路,在现实中被下庄木材销售公司演绎为支路蔓生。“包括简易公路在内,开挖的土路绝不少于4000米”。叶书记说。
 
记者看到“协议书”第2条注明:“本次采伐木材全部运下山后,简易公路必须进行摧毁,恢复植被”。
 
对此,吴春荣也明白,“全部恢复植被是不可能的。”但表示,“明年二月,出钱请当地村民把树重新栽上,过两三年,树长起来后,就不影响了。”
 
吴春荣也弄不清楚,他的工程队在半汰山场到底开挖了多少条支路,只是觉得,既然前期投入了很多资金,不可能不把树运下山。一条公路,树下不来,所以就多挖了些路。“还有一点点位置,再过一个礼拜就不挖路了,该挖的都挖好了。”
 
下庄村木材公司砍伐挖路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?吴春荣表示,从林管站到林业局,再到上饶市都有批准,也按国家规定缴纳了规费。
 
未批先挖路
 
带着村民反映的问题,10月6日下午5时,记者拨通了婺源县林业局局长高国庆的电话。
 
高国庆认为,向媒体投诉此事,是村民对个别老板的打击报复,“村民乱讲,下庄木材有正常手续。”
 
高国庆强调,“整个婺源县都没有原始森林,半汰山场更不是国家公益林,也不是自然保护区,都是省林业厅批下来的,有正常的砍伐指标和砍伐证,如果是公益林,我们也批不下来。”
 
“村民所说的那条小溪,县领导、我们自己都去看过,不存在污染,平时正常的时候也不可能一尘不染。”高国庆说。
 
当记者问到,下庄木材有没有滥砍乱伐,在半汰山违规挖路时,高局长表示,“不存在这个问题”。
 
婺源县林业局副局长洪庆生表示,吴春荣挖路的进口处确实有一块是国家生态公益林,至于这块公益林的面积有多大,由于没上山看过,并不清楚。
 
记者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上看到,2009年07月22日 ,婺源县委、县政府就将大鄣山等省级自然保护区、黄喉噪鹛等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和193个自然保护小区的资源为基础,将全县地域范围作为一个整体生态系统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。
 
但是,一份由婺源县林业局执笔,写于9月16日的省长热线回复函中,有这样一段话,“由于吴在开林区便道时未办理相关报批手续,大鄣山乡林业工作站发现后,及时进行阻止,要求吴春荣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再动工,并对已动工的便道进行了行政处罚2万元。”
 
另外,此函还提到,“目前吴春荣修建的便道已按程序报到省林业厅审批”。也就是说,2010年5月,吴春荣进山挖路时,还没有正式获得江西省林业厅颁发的修建便道许可证。


原标题《开路挖毁省级自然保护区》来源:新周报周末版 作者:本报记者 余娟

原文链接:http://xzb.zhiyin.cn/a/shizheng/2010/1016/4555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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