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宅基地确权相关问题国家也出台了相关规定,可以参照以下几种:
1.宅基地不可继承
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,不属于单独一个人所有。划拨宅基地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的衣食住行。因此,农村宅基地不能由非农业户籍子女继承。然而,现在有两种说法:“人随户走”“地随房走”,这意味着如果年轻人在城市里买了房子,父母不管在不在世,都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。前提是农村的房子还在,年轻人随时可以回来继续种地,饲养牲畜。
在2019年,经历了土地确权后,今年又迎来宅基地确权。宅基地权的确定是对农民基本权益的保障。2020年5月18日,自然资源部明确提出,“到2020年底,必须完成农村宅基地权的确认工作,并对确认的标准做一些调整”。在继承方面,对农民来说是个重要的问题,必须引起重视。
2.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
宅基地不能继承,但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继承。目前,有关部门也在加紧地籍调查和住户统计工作。这些信息应该上交到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,所以这几年或许还可以转户口,以后想转农村户口就非常困难了。
城市户口的孩子继承了他们农村父母的房子。因为房子和宅基地是密不可分的,很多地方也默认了“地随人走”的现象,所以无论在农村的父母是否在世,他们的子女都可以使用农村的老房子。但是如果房子被拆迁了,如果孩子的户口不在农村,那么拆迁补偿自然是很小的。
3.继承农村房屋有条件
许多人认为只要他们在农村有房子就可以继承,这种说法是错误的。但是,我们应该记住,虽然“房地一起,地随房走,老屋是个人财产”,但子女对于农村老屋的处理仍有限制。根据规定,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在农村建房。总之,城镇子女可以在农村生活,但是他们不能对老房进行扩建、重盖、翻新、修葺等。如果老房子因年久失修而倒塌,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。